绿色金融政策和市场

中亚国家共同探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0日        来源:http://www.greenfinance.org.cn/displaynews.php?id=2629        点击次数: 次         【打印

(2019年9月12日,努尔苏丹)9月11-12日,“构建中亚和南亚绿色金融体系”国际研讨会在哈萨克斯坦首都努尔苏丹(原名阿斯塔纳)举行。该研讨会由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和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AIFC)共同主办,并获得了英国国际气候基金、欧洲复兴开发银行等机构的支持。来自包括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格鲁吉亚、土耳其、巴基斯坦、中国、英国、法国、荷兰、俄罗斯等19个国家的13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各国央行和监管部门、金融机构、研究机构、绿色企业和多个国际组织的代表深入探讨了全球绿色金融倡议、绿色银行、资本市场绿色化、绿色金融科技、政策框架等议题,并对中亚和南亚地区如何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提出了一系列建议。


中亚国家大多具备丰富的自然资源,但也面临着许多的气候和环境挑战,包括夏季酷暑、冬季严寒、荒漠化、环境污染(特别是由燃煤引发的空气污染)等,而能源短缺问题如同悬在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严苛的自然条件又为部分地区发展可再生能源增加了难度。


与会专家表示,该地区相关国家在可持续发展领域已经有所行动,比如哈萨克斯坦首任总统签署了“绿色经济”转型法案,吉尔吉斯斯坦近年也加大了对环境社会治理(ESG)理念的推广,但这些发展绿色经济的计划都需要大量的绿色投资。中国、英国和欧洲等国家地区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相关经验,有可能为中亚地区可持续发展提供非常有价值的参考。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博士在欢迎致辞和主题演讲中指出,“发展绿色金融有两大重要意义,一是动员大量社会资本参与绿色投资,二是保护金融机构免受气候和环境相关的风险损失。中亚地区可以通过建立绿色金融标准、环境信息披露要求、激励机制和发展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等金融产品,来构建本地的绿色金融市场。中亚地区还可考虑充分利用新能源成本快速下降的机会和金融科技手段来加速本地的能源绿色化转型和建立高效的绿色金融产品交易机制。与中亚地区发展阶段较为接近的中国及其‘自上而下’的绿色金融发展路径,可以为该地区提供借鉴。”



中国绿金委主任、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博士


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主席Kairat Kelimbetov表示,“作为伊斯兰金融市场发展的一部分,AIFC致力于发行绿色伊斯兰债券(sukuk),与努尔苏丹、阿拉木图等城市的市政府合力打造绿色项目库,使绿色金融工具得以应用,并为成为整个中亚地区的绿色金融中心创造条件。”


英国驻哈萨克斯坦大使Michael Gifford在主旨发言中表示,“英国一直是发展绿色金融、应对气候变化的先行者之一。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促进经济绿色转型方面,英国愿意全力支持阿斯塔纳国际金融中心的工作。”


与会代表就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四大要素,即绿色资产分类标准、激励机制、产品创新和信息披露等话题展开热烈讨论。与会者认为,要在新兴经济体中发展绿色金融,清晰的政策信号、统一的政策框架以及绿色定义必不可少。一位代表在发言中说:“不管是‘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这些发展绿色金融的案例都告诉我们,率先采取行动的都是对环境和气候风险有着深刻认识的机构。”


开展能力建设也成为了研讨会的热门议题。与会代表提出,只有通过能力建设才能使利益相关方更加了解绿色融资的诸多选项,如绿色债券、绿色信贷、绿色担保等。


本次研讨会还结合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将“绿色金融科技”纳入了讨论议题。来自英国、荷兰、中国与哈萨克斯坦的专家分别介绍了区块链技术在绿色资产管理、绿色按揭、碳交易等方面的运用,引起了与会代表的极大兴趣。一些与会代表表示,将持续关注这些产品的发展及其在中亚地区的应用潜力。



此次研讨会是由清华大学与国际金融公司共同发起的“全球绿色金融领导力项目(GFLP)”的第四次活动,也是该项目首次在中亚地区举办研讨会。GFLP旨在成为分享绿色金融领域的最佳实践、推动能力建设和培养领军人物的国际平台。自2018年5月以来,GFLP共举办了四次大型能力建设活动,累计共有来自59个国家和地区(主要是“一带一路”国家)的约600名代表出席。据悉,GFLP计划于2020年在东南亚举办第五次能力建设活动。该地区也面临严峻的环境和气候挑战,同时对相关风险的认识和发展绿色金融的兴趣正在不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