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日,清华大学绿色金融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马骏与其它研究员金大卫,刘柳灵,王海之,殷德生在清华五道口国家金融研究院共同发表2019年第3期研究报告。
[摘要]
本文研究企业的两组“非股东”利益相关者(即企业的债权人及自然环境)所涉及的利益相关者理论。本文发现,环境友好型的企业可以享受较低的融资成本和较少的约束性融资条款。在我们的样本中,贷款机构在给贷款定价时,已经考虑了企业环境管理的水平及其变化。我们还发现,环境友好型的企业一般现金流更稳定,杠杆率更低,且有更好的预期估值。另外,在竞争性较强且环境政策更严格的行业中,环境因素对贷款成本的影响更大。当企业更积极地参与环境风险管理后,企业违反约束性条款的概率更低,出现贷款违约及企业破产的概率也更低。本文可为正在考虑绿色金融激励政策(如降低绿色资产的风险权重等)的中央银行和金融监管机构提供参考。